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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散型》原创小说连载

1楼 2008-07-23 2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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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关于我的一切:

  我只能说,首先我是一个男人,在女人公社这里高呼我是男人显然很有色狼的嫌疑,还好我相信自己是一个蛮自觉的人,所以我和你们都不需要太担心。其实目前我还是个所谓的当代大学生,就读于广州某个××大学,大学几年不务正业,倒是写下很多文字,写过长篇,写过专栏,当过信息报道员,发表报道稿20余篇,在各大大小小报刊发表文学作品10余篇,获得大大小小的征文奖若干,08年3月26日本人还非常荣幸的得到《广州日报》的专版报道,本人喜欢装B,而骨子里是个C,只能说很悲哀。爱好独特,喜欢收集稿费,然后把稿费拿去做些有意义的事,喜欢玩吉他,喜欢跨栏,喜欢篮球,喜欢阅读经济著作,喜欢的东西太多太多。缺点是:大喜大悲,太过执着。目前正效力于国内某知名媒体,实习的命,正努力撑着。个性签名是:奥运来了,我准备拿半条命出来。

  关于文的一切:

  这里需要的是女人的故事,大二的时候,我曾以一个女人的视角写下了一部小说,写完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能恢复到男人的行为习惯中来,虚惊了一场。我还是一个本科未毕业的学生,可能社会阅历或者思维触角都有限,于是此小说的很多题材都来源于我身边,我住的生活以及地理环境,我能观察到的人和事,我能直接接受到的信息,也因此,《离散型》变得更贴近生活和现实。《离散型》写完后,经我认识的某年轻作家的推荐,与号称国内四大出版社之一的××出版社商讨过出版事宜,结果出版条件协议显然是我不能接受的,于是此事搁置了下来,这小说也一直封存,现在网易女人频道有了这个平台,我也想给小说找一个出路,让更多人了解我以及了解我的作品,这将是我最大的荣幸。

  小说尚未修改过,主要是因为我懒惰,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回头去重新检查我写过的东西,在此诚需各位网友不断指正。《离散型》讲述的是几个毕业不久的年轻人的故事,他们的生活状态,也都来自于我师兄师姐的一些生活原型,前面说过了,我的思维镊子能抓住的,很多都来源于我身边,最典型的便是文章开篇所描述的地方就是我学校所在的地方。小说里面,有女人有男人,我也不能一口咬定的告诉读者小说内容一定就是关于女人的,男女是互补的,男人的出场有时是为了阐述女人的存在,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更倾向于这样理解:这是一部关于女人的都市情感故事。刚毕业的年轻人,她们在想什么,她们在做什么,青春最尴尬的时期莫过于此,繁华的都市,空虚的魂灵,让我们共同来见证这样一段看似很贴近真实生活的经历吧……

   By小谢

  2008-7-23晚

此文诚需读者指教,现附本人联系方式;邮箱:yinianxie018@163.com
QQ:676347695
个人博客:http://yinianxie018.blog.163.com/



  
  本贴于 2008-09-02 21:52:28 被【yinianxie018】修改

恭喜!本帖被予凡@-MOBP 加为精华。系统奖励10分!

2楼 2008-07-23 21:31:54
  
离散型

  


  实际上,龙洞这个地方并没有龙,至于为什么称这里为龙洞这是很多人都无法解释的,时至今日,人们只能敷衍说这里的恐龙太多了于是就叫龙洞,想来这是一个多么贴切和有趣的冠名。龙洞是广州市比较繁荣的一个村,有“广州第一村”之称,其发展历史悠久,这些信息并不需要群众探究,因为在龙洞村口那里就立了一个十分醒目的牌坊,这个牌坊可以说是整个龙洞村的面子,像是一种刻意的炫耀,牌坊上面刻着一段关于龙洞村的概况,内容基本上可以用一个成语来概括,那就是天花乱坠,对于龙洞村本地村民来说,牌坊上面有一句话是特别能让人深感欣慰的,那句话是:先有龙洞,后有广州。这样的意思是很明显的,就是向群众们强调一个信号,即是龙洞村孕育了广州这个大都市,这足足可见该村村委班子的自信和霸气,龙洞好比是个蛋,而广州是只鸡,是先有龙洞这个蛋后才孵出广州这只鸡的,总之,就是恨不得改变现状,恨不得改成龙洞市广州村。

  龙洞像一个江湖,云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有大学生知识分子有三农政策下不断牛逼的农民工有月收入过千的乞讨人士有神经错乱的街头艺术家还有靠收房租的地主本地人,这些人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呼吸同样浓度的空气,构成一个和谐的江湖。

  应该说龙洞的商业表面上是很繁荣的,龙洞有唯一一条商业行政步行街,这好比独生子,于是该村领导班子不遗余力在龙洞街铺天盖地的引入投资,很多投资者都对这条街的前景充满信心,结果这条街的地价暴涨,差点就和华尔街持平。具体说说这条街,一进街头就能备感商业气息,李宁安踏特步等名牌像牙齿一样紧挨着排开,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吃香味扑鼻而来,像海洛因一样吸引人。街中,经常能看到一位上肢截断的中年男子跪地乞讨,一个彻底的靠下半身赚钱的乞丐;还有一个脸庞清秀但却很肮脏的小女孩跪在地面,在她面前总写着一行字:求8元坐车回家。周末或者节日人流量增多的时候偶尔会修改成:求12元坐车回家;还有一个白发苍苍一看就让人同情心酸的老奶奶瘫在地下,丝毫没有起身的迹象,似乎已经决定要把最后的晚年都献给龙洞街了。尽管这条街乞丐流浪者并不少,竞争也相对激烈,但他们至今都还好好的活着,这无疑暗示了龙洞这些人良心富存,一直养育着施舍着这群特殊人士,似乎也能证明这龙洞这个地方十分文明,的确是个和谐的江湖。

  教育往往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标准,可喜的是掐指一算尚且还有十来所高校座落在龙洞村,品种繁多,有经济院校艺术院校军警院校理科院校等等,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数量的高校落户龙洞村,唯一的理由便是这里地价便宜位置偏僻适合办学,即使这样还是给龙洞村添了精神文化丰厚的一笔,遗憾的仅仅是这里的高校大都是实力有限的大专院校,结果培养出来的莘莘学子也是见识有限,尽管这样,龙洞村的领导班子还是趾高气扬的跟世人打出这样的旗号:这个村是文化大村。

  陆小培正是在龙洞一间不出名的专科经济院校毕业的,当年高考录取时还是该学校主动打电话把陆小培招去的,还承诺给陆小培一些学杂费上的优惠,这所高校像是在打广告一样,结果很见效,陆小培在客观估量了自己那丁点成绩后和在该经济专科院校各种优惠政策的诱惑下,终于踏上了象牙塔求学之路,来这所经济院校熏陶了整整三年。

  陆小培现在已经毕业一年多了,他对龙洞这个地方十分熟悉,任何一条大街小巷都一清二楚,就像对女人任何部位都摸索得很熟稔一样。陆小培已经在龙洞居住四年多了,他总认为自己某天能在这里有自己的一片豪华天地,和自己爱的人天长地久,只是他渐渐的发觉自己亲手葬送了自己,抽薄荷烟的时候,他假装镇定,他不再抽薄荷烟的时候,开始变得安逸起来……

  



  龙洞村大多的建筑都是比较矮小的民房,这是龙洞本地人敛财搜刮外来人的工具,外来人都称这些本地人为地主,不过相对于广州市区内一平方米高达一万多的地价来说,龙洞的房租还算是低廉的,这样的结果很自然的吸引了一些买不起房又租不起豪华住房的低收入人士,这好比垃圾,必然能吸引蚊子和苍蝇,不管是男是女,来龙洞租房的大都是不得志的,这是他们的共同点,所以事实上,龙洞整体来说只能算是个贫民窟。龙洞的民房是一大片的,是一层楼起码装有六七个单位的那种,楼梯楼道很狭窄,稍微大点的家具是休想从楼下运到楼上的了,基本上要住房带个人进去就可以了,楼与楼之间空隙很小,隔音效果也非常差,半夜的时候时常能听到某个出租屋里哪个孩子的哭啼声甚至某些大人的呼噜声,更压抑的是出租屋内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都无法见到阳光,搞得很多人在屋里见到阳光就像见到国家主席一样。

  陆小培起得比较晚,他伸着懒腰走出阳台,见到阳台最角落的地方终于有一束阳光射了下来,把阳台那个角落照得很光亮,而其他地方仍是暗无天日,这样那个角落便变得无比突兀,陆小培打着瞌睡走近那个正被阳光洗礼的角落,立刻,那一束阳光便自然泻在陆小培身上,他觉得很感激,像是得到了某种珍贵的馈赠一样。他顺着那束阳光的抬头望去,隐隐约约看到头顶上确实有个炽热的太阳,不过只能见到五分之一,其他的阳光统统被周围的民房所遮挡。陆小培呆呆的看着那露着的五分之一的太阳,想起了很多东西,他和陈爱丽相爱的时候,陈爱丽经常流着女孩子最喜欢付出的眼泪说,陆小培是她的太阳,一靠近他,心就被融化了。每当听到这样的话,陆小培就会感动得快直接歇了,然后深情款款的告诉陈爱丽,将来一定会好好照顾她一辈子。突然,陆小培发觉眼睛有点发刺,受不住炽热光线的刺激,便捂住自己的双眼低下头来,眼角还附有泪花,没有人知道他是因为受不住阳光的刺激而流泪还是他回忆起什么伤心的往事,这很讽刺,他的泪花似乎在告诉自己,陆小培毕竟不是太阳,无法与头顶上的太阳相抗衡。

  陆小培从阳台走了进来,进了卫生间,洗手盆上方的牙刷架上垂挂着三支牙刷,正常情况下这就说明了这间出租屋内应该有三个人生活着,陆小培轻轻拿下一支小巧精致的粉红色牙刷,牙刷表面已经沾满了灰尘,陆小培曾经夸过这支牙刷很漂亮很精致,和陈爱丽一样令人爱惜,陆小培把牙刷捧在怀里,仔细端察了很久,像捧着什么希望。过了许久,陆小培轻轻把这支牙刷放回原来的位置,他感觉陈爱丽这辈子应该不可能再拿起这支精致的牙刷了,但是陆小培一直舍不得扔掉,即使是物是人非,陆小培依然很怀念从前。当陆小培抽出自己的牙刷时,同样是端详了很久,这是一支天蓝色的牙刷,造型是和粉红色那支一模一样的,因为那两支牙刷本来就是一对的,是陆小培和陈爱丽在许久以前在沃尔玛超市买的,那时候陆小培和陈爱丽相信他们的爱情一定能像这对牙刷一样,天生一对。而另一支牙刷是黄色的,造型上与前面两支毫无相干,但是这张牙刷的主人却和现在的陆小培关系密切,这个女主人便是许莎莎。

  陆小培站在镜子面前,突然发觉自己真的苍老了很多,逢松的头发,清瘦的脸庞,即使年龄上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年轻人,他摸了摸下巴长而稀疏的胡须,感到有些刺手,显然已经很久没有梳理过了,陈爱丽是一个喜欢干净的女孩,她在陆小培身边的时候,陆小培的胡须稍微长出一点,陈爱丽就会立刻催促他把胡须给刮了,所以以前陆小培的胡须永远都不可能超过半厘米,如今却半厘米有余了,陆小培拍拍自己的头,从盛物架拿下支电动剃须刀,这支飞利浦全自动剃须刀是陈爱丽工作后省下第一个月的一大半工资在专卖店买送给陆小培的,陆小培把剃须刀握在手里,仿佛已经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

  陆小培走出卫生间时,胡子明显销声匿迹,似乎已经被他那把剃须刀连根拔起了,头发也在啫哩水的帮助下变得一马平川,他认为这样子的确是干净了很多,这个决定果真是惊人的。

  出来时许莎莎已经醒来了,她软绵绵的躺卧在一张破旧的小沙发上,见到陆小培说表现得很诧异,说:今天怎么这么绅士啊?

  陆小培躲避了这个话题,反问道:“你都迟到这么久了,今天又不去上课了啊?”

  许莎莎起身凑了过来,特矫情的依偎在陆小培身边,像是一条蛇缠在陆小培身上,陆小培其实并不喜欢许莎莎这样的缠绵,但是陆小培正是因为经不住许莎莎这样的缠绵才和许莎莎走在一起的,这就像一个人明明知道嘴巴被抽的疼痛还是愿意被人抽,在陈爱丽看来,陆小培就是这样的人,用她的话说那就是,该死。陈爱丽离开陆小培的时候只留下两个字,那就是,该死。

  陆小培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居然摆脱了许莎莎的缠绵,独自坐到一边,说:“你还是先回学校吧。”许莎莎还是个在校生,她是陆小培的同校师妹,也是陈爱丽的师妹,而陆小培和陈爱丽是大学同窗。

  许莎莎察觉到陆小培今天有些不对劲,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因为以往许莎莎只要蜕化成一条蛇,陆小培就无法摆脱她的缠绵。许莎莎耍起情了,一屁股坐到沙发,嘟着嘴说:“你今天是怎么啦?”

  陆小培还是那句话:“你还是先回学校吧。”

  许莎莎见变蛇变猫都无法见效,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通常这是很多女孩人的绝招,再强硬的男人也会被催化软了,但今天陆小培一动不动,没有发出任何语言,从口袋里抽出一包好日子,抽出一支烟点燃放在嘴里,然后独自走到阳台,刚才那个受到太阳光光顾的突兀的角落已经恢复了阴暗,和整个阳台任何角落没有区别,都是阴暗龌龊,尽管这样,陆小培还是走到那个曾被一束太阳光照射过的角落里站着,但他已经看不到阳光,而阳光也不再泻在他身上。

  男人在做错事之后总想尽快补偿,然后尽快得到回报,可惜这往往都只能是奢求,因为有些事错过了就将不再……

  
3楼 2008-07-23 21:34:12
沙一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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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活着,活着……就死了
4楼 2008-07-23 21:57:26
顶顶~~~
5楼 2008-07-23 22:45:34
写那么长,精神可嘉!
6楼 2008-07-23 23:27:58
【回复 5楼 ruoyan.1120 】:
写那么长,精神可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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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还没有贴出来啊。只是一点点而已呀。以后没几天更新一贴。多多指教支持哪~~
7楼 2008-07-24 14:50:27
不知道,多久更新一章合适些。。。
8楼 2008-07-24 23:51:25
顶啊!
9楼 2008-07-25 00:08:39
10楼 2008-07-25 00:10:40
看了~~期待中~~~
11楼 2008-07-25 00:45:18
  

  陆小培像是中了魔,跟以前判若两人,已经两天没有回来出租屋,许莎莎两天没去学校,呆在屋里的沙发上忐忑不安的等待着,紧张得不吃不喝,像是陆小培搭乘飞机遭遇空难后现在生死未卜。陆小培其实是一个乐观阳光的人,他是独生子,从小家境就相对富裕,陆小培在家里就是一个太子,父亲经营着个私企,只要陆小培大学一毕业就可以接手了,太子就要继位成皇帝了。但是不幸的是毕业前父亲的私企像饼干一样脆弱,一捏就毁于一旦。换做一个悲观鼠目寸光的人,估计他早就跟着像饼干一样咔的一声就破碎了。

  许莎莎等得有些不耐烦,端着杯子起身去倒杯冰水,水倒得过满了,有些便自然溢了出来,流到许莎莎白白嫩嫩的手上,冰凉冰凉的,像心情一样。许莎莎顺手从柜子上抽取式面巾盒抽出一张纸巾,试图擦拭去手上的冰水,不料一不小心,杯子从手中滑落了下去,她迅速伸手去接,结果接不到,反而被冰水溅了一裤,杯子做了个自由落体后,在地上摔成个粉碎,许莎莎顿时不知所挫,身边没有个男人就是不行,陆小培在的时候像个保姆,别说倒水,连换卫生巾也愿意。

  许莎莎是真心爱着陆小培的,陆小培这个人除了傲气之外,外表十分阳光,这是一个男人最渴望的一种气质,陆小培在学校的时候在公关部当部长,许莎莎是陆小培的师妹,是公关部招新干事的时候,陆小培把他招进去的,当时去公关部应聘的女孩特别多,陆小培看在许莎莎身材窈窕国色天香,觉得女孩具备这样的条件出去外面帮学校拉拉赞助应该不成问题,于是就坚决招进了许莎莎,许莎莎知道自己能够脱颖而出是得到师兄的赏识,便心存感激。当时陈爱丽和陆小培正爱得火热,陈爱丽压根底就没想到,许莎莎居然是个祸害是个强盗,毕业才没多少时间,陆小培这叛徒活生生的就给许莎莎这妖女给抢去了,天底下所有的女人最痛恨的事莫过于自己的男人被人夺去,这根本就和夺去生命没有差别。

  陆小培租的房子是一房一厅的,是陈爱丽挑的,他们毕业后就在龙洞同居,原因很简单,一个月才两三百人民币的房租对刚毕业出来找工作的学生来说还算撑得住,再一个就是龙洞这个地方相对于市区内来说够穷,物价消费水平都不高,不用打的,顶多也就是花一元钱坐观光四轮车,再远也就一元钱,而且三块钱人民币已经可以买到两荤一素免费送汤无限量添饭的超实惠快餐。陈爱丽住在这里的时候整间屋子都很干净,其实陈爱丽并不是一个很爱挑剔的人,她对事物的要求很简单,简单得甚至只有一个,那就是事物要干净,屋子要干净,男人要干净,她自己爱的男人更加要干净。

  可是这个世界很奇妙,人的要求越是简单往往就越难实现,所以单纯的人似乎总要吃多点亏。陈爱丽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中午,她失去第一次的时候是在中午,而她的男人被人夺去的时候也是在中午,陈爱丽回到出租屋的时候,见自己的男人陆小培和许莎莎在自己的床上蜷缩成一团,她想都都想不到,自己的男人原来还懂得通奸,自己的师妹还是只狐狸,陈爱丽恨不得把这两个不干净的人统统拖出去斩了。陈爱丽表情漠然,堵在房间门口,陆小培和许莎莎穿好各自的衣服,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安静得像一座雕塑,那一刻,陈爱丽感觉自己很无辜。

  陆小培像是一个被铁笼夹住的耗子,害怕得直抖,因为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伦理和道德都说不过去了,即使只是一时自制不了自己的色心,男人一时的糊涂常常是罪孽,往往就是家破人亡或者身陷囹圄,但明显已经为时已晚了,陆小培还在战栗着,此时许莎莎像是个妓女,脸涨得通红,头垂得很低,像是在忏悔。

  许久之后,陆小培向陈爱丽走了过来,哭着想说点什么,陈爱丽气焰突然爆发,一个耳光狠狠的落在陆小培脸上,陆小培的白皙的脸蛋立刻红成一片,这是陈爱丽第一次出手打陆小培,陆小培捂住自己的脸在陈爱丽面前蹲了下去,可怜得像一只即将被遗弃的狗。陈爱丽说话了,“陆小培,你自己选吧,你走还是我走?”,很绝情的样子,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陆小培哭得像个孩子,哽咽着,大概听到他说:“求求你,我不要你走好吗?我知错了。”

  陈爱丽从来没见过这么落魄可怜的陆小培,即使在这样的廉租屋里,陆小培没有找到工作,没有钱给陈爱丽买漂亮的裙子,没有钱交房租水电费,像个小白脸被她养着,但陈爱丽从来都没埋怨过,只要陆小培干干净净的就可以了,而此时陆小培做出这么不干净这么出格的事,这是陈爱丽无法接受的,陈爱丽骨子里是个爱干净的人,似乎成了一种癖好。

  陈爱丽没有丝毫的同情,说:“你这个叛徒,你可以去死了,你不走,我走。”

  说完她走进房间把自己几件简单的衣物装进一个袋子,在床头柜上架着一个玻璃相框,那是陆小培和她自己的亲密合照,像片里她和陆小培亲密得像是夫妻,陈爱丽不加思考随时抓起来然后狠狠往地上一摔,玻璃经过与地面的激烈碰撞后轰然破裂,破碎声像扇陆小培的那个耳光一样响亮。陆小培踱过来紧紧拉住陈爱丽的手,哭得快不成样子了,更不像一个男人,陈爱丽用力甩开陆小培的手,径直就往外跑,没有看一眼床角上头放得很低的许莎莎,像是很鄙视她,陈爱丽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她一定很鄙视妓女。(第三章未完,待续)

  
  本贴于 2008-07-25 00:45:44 被【yinianxie018】修改
12楼 2008-07-25 00:53:41
谢谢各位读者支持。谢谢李小妞,hades.paradi,ruoyan.1120,wujie_sc ,collien.帮顶到底。会尽快更新。
13楼 2008-07-25 12:30:26
  接第三章:

  就这样,陈爱丽走了,忘记带走的只是卫生间那支无比精致的粉红色牙刷,陆小培知道自己对不起陈爱丽,陆小培追陈爱丽的时候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一直以来都把陈爱丽当熊猫那样来保护,似乎比陆小培他母亲还重要。陆小培知道自己只是把持不住一时的冲动才会酿成这样的悲剧,有时他也很后悔,如果当初不把许莎莎招进公关部,或许他和许莎莎就不会走得亲密,许莎莎也知道自己很对不起陈爱丽,但自从和自己心仪的陆小培亲密过后,便将错就错的继续纠缠着陆小培,能和陆小培走在一起就像征服了自己的偶像一样,即使被陈爱丽说是妓女也是心甘情愿,陆小培失去了陈爱丽之后,对这个世界开始很悲观,他觉得天底下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陈爱丽,这是她所爱的,而另一种便是其他任何女人,只要生理结构完整就没有任何区别了,都是自己无法真正所爱的,陆小培和许莎莎同居的日子也不是很长,最多也是一个月左右,陈爱丽也只不过是离开了一个月左右而已。

  在许莎莎眼里,陆小培是个男人,男人不外乎就是那一回事,都是难以经得住诱惑的,想到这里,许莎莎发觉自己很贱,感觉自己根本就是靠身体来得到陆小培的,这是女人间斗争中一种很恶劣的手段,即使赢了,也会被人嘲笑,现在她感觉自己就是这样,感觉自己像一个如陈爱丽所言的,是个妓女。

  许莎莎已经把地下的玻璃杯碎片扫到畚箕,扔进了垃圾桶,陆小培终于回来了,许莎莎心头轻松了很多,一见到陆小培就哭着抱着他,陆小培似乎很疲倦,挣脱后就往沙发坐下了,许莎莎跟着凑了过来,靠在陆小培身边,说:“你去哪里了呢?怎么都不告诉一声,我担心死了。”

  陆小培冷冷的说:“我去佛山找工作了,我想搬出龙洞,这是个地狱。”

  许莎莎一听陆小培要去佛山工作,像预知到自己将要失去什么,说:“那你找到工作了吗?”

  陆小培有些失望,抽出新买的一包好日子,迅速的拆开包装膜,自从陈爱丽走后,陆小培每天至少都要抽掉两包烟,有时两包还很紧手。陆小培抽出一根烟点燃衔在嘴里,说:“没有。”

  许莎莎像挽回了什么,心情愉悦了很多,说:“这么说,你就不用离开我很远了。”

  陆小培站了起来,吁了一口气,不敢正面对着许莎莎,其实陆小培想离开龙洞也是因为想离开许莎莎,因为陆小培发觉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许莎莎,天底下只有一种女人能让他真正爱着,那便是陈爱丽,他一直只是在糊涂着,包括现在也在糊涂,陆小培像长大了,决定找份满意的工作,开始做回一个干净的人,他心理还忘不了陈爱丽。

  陆小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转过身对许莎莎说:“你以后别再来了,我们到此为止吧。”

  许莎莎显然受到很大的刺激,一下子站了起来,说:“为什么呢?你心里没有我吗?”

  陆小培显然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冷冷的说:“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

  许莎莎一下子又瘫倒在沙发上,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像是受到了欺骗,那一刻,许莎莎感觉自己也很无辜……

  
  本贴于 2008-07-25 12:30:43 被【yinianxie018】修改
14楼 2008-07-25 16:57:08
顶你
15楼 2008-07-26 15:00:45
等着更新啊 ,期待中,加油啊...还行..
16楼 2008-07-28 13:46:42
继续
17楼 2008-07-28 16:20:23
男人永远是这样
作为陈爱丽
不管陆小培怎么爱她
她都不会再接受了~~
18楼 2008-07-28 22:43:59
哥们 想不到在网易闲逛刚好看到《离散型》
加油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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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145
19楼 2008-07-28 23:38:42
是啊,很多东西都是这样,不好好珍惜,后悔有什么用?
20楼 2008-07-29 01:56:25
啊,完了么?应该还有吧?占位先
21楼 2008-07-29 09:01:39
  

  陈爱丽最喜欢的植物是荷花,它认为一个男人如果能像荷花一样出于泥而不染的话,那她这辈子死活都要嫁给他。她想到荷花的时候,就自然的想起陆小培,即使离开陆小培一个月了,但是陆小培像是已经嵌入了陈爱丽的脑神经,一思考东西就会自然想起。陈爱丽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固执得无药可救,陈爱丽和陆小培恋爱的时候,是一头都栽进去的,无法自拔,她告诉自己,要是陆小培某天背叛了她,那她宁愿自杀算了,如今陆小培这混蛋真的背叛了她,因为陆小培毕竟不是荷花,没能具备那么纯洁高尚的情操,但陈爱丽一直还没有自杀,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死了就永远见不到陆小培了,连想都想不到了,这对于她来说是很可怕的,只要陈爱丽一天没彻底忘记陆小培这个男人,那么她就会有种错觉,就是陆小培还属于她的,不过陈爱丽开始怀疑所有的男人都是叛徒,她忽然想起了刘若薇的一句肺腑之言:将来要找两个男人,一个用来看,一个用来摸。想着想着,陈爱丽不仅偷笑了起来,觉得刘若薇这个人真现实,真逗。

  刘若薇正坐在屋子里靠窗的地方的一个样式精巧的白色仿古琉妆台前,大镜子前摆满了化妆品,高高低低的瓶子,盒子错落有致。刘若薇化妆的时候形态很认真,容不得半点马虎,她化妆的时间通常都得半个小时以上,只要能弄出一个让身边认识的或者陌生的男人满意的样子来,即使花太多的时间也是毫不吝惜的,刘若薇最喜欢的只有三种东西,那就是金钱,男人,还有化妆品。她说要是某天她死了,如果可以,那就留些人民币还有一些牌子的化妆品最好还给她找个像样的男人,陪她统统一起下葬,刘若薇说这样她肯定就很满足了死而无憾了,甚至愿意可以没有棺材。不过话说刘若薇喜欢男人和金钱,但是绝不是像其他人那样庸俗,起码她不是守财奴,起码她到现在还没被身边的男人轻易征服。

  今天是周末,本来就不是应酬工作的时间,但刘若薇还是早早起来化妆,似乎没有什么比化妆更重要,刘若薇曾对陈爱丽说过,女人就应该醒目点,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着美丽动人的外表,青春是短暂的,所以要任何时候都要有个钩魂的外表牵住男人。(第四章未完待续)
  
22楼 2008-07-29 12:54:06
明天再继续接第四。
23楼 2008-07-29 16:31:10
喜欢期待下一贴
不是都写完了吗?
为什么不都贴出来呢,这样好着急呀
24楼 2008-07-29 17:14:11
【回复 23楼 zhangyang101 】:
喜欢期待下一贴
不是都写完了吗?
为什么不都贴出来呢,这样好着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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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哈,好感动,决定,立刻就更新完第四章。。。
25楼 2008-07-29 17:15:50
  (接第四章)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铃声很响亮,刘若薇却安然不动,一丝不苟的继续化妆,一首歌曲都快播完了刘若薇还是丝毫没有接电话的准备,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很有原则,化妆既然是最重要的事,那么就应该专心化妆。

  陈爱丽有些不耐烦,其实也已经习惯了刘若薇这副德性,她们俩大学是舍友,自从陈爱丽离开了陆小培之后,现在又合租了一间两房一厅的廉价屋,而且他们还是同事,所以陈爱丽和刘若薇彼此了解,比了解自己还要更加深刻得多,刘若薇这个人比较外向,性子直得像尺一样,她经常对着陈爱丽说,喂,你有什么秘密最好还是都吐出来,你那单纯得像纯牛奶的思想休想瞒过我。

  手机铃声终于停了,陈爱丽终于开口了:“喂,小姐,你不接电话,那拿手机又有什么意义啊!。

  刘若薇像是没有听见,没有回答,这样的全神贯注似乎真的很夸张,估计这个世界只有陈爱丽能够真正理解。她已经到化妆最后一个步骤了,那就是涂口红,是粉红透明那种,涂上去晶莹透惕,这样的效果是如果在歌舞厅的灯光照耀下,那肯定会出事,是男人的都恨不得直接吻过去,或者干脆一口就吃下去,所以刘若薇一般不敢一个人去歌舞厅,偶尔只和朋友去酒吧找一两支长城干红,只允许被少量酒精入侵,一定不会让某些男人得逞,陈爱丽说她聪明得像居里夫人。

  刘若薇总算大功告成了,站了起来,说:“好了,很好。”

  陈爱丽看看时间,今天总共花了一个小时,比往常多出近一倍,陈爱丽又看看刘若薇那妩媚的脸,效果的确比往常佳,陈爱丽觉得她很美,比戴安娜还美,而且深信刘若薇将来定能嫁个像样的男人,可以给她买很多进口化妆品的男人。

  陈爱丽说:“小姐,一个小时啊,你电话都没接啊。”

  刘若薇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高露洁和黑人牙膏的广告女都没刘若薇的白没她整洁,她说:“反正今天闲着,一个小时是奢侈了点,但是值得,电话不接了,肯定是那个傻瓜。”

  刘若薇指的那个傻瓜是李杰,李杰是刘若薇大学时其他系的一个朋友,从大一起,李杰就开始追求刘若薇,到现在还在追,死也不放,像没了刘若薇就活不下去了,刘若薇常说李杰这小子的精力和毅力要是能放在事业上,那么迟早都可以成为百万富翁。

  陈爱丽听到刘若薇用傻瓜来称呼李杰,这里头多少都显得有些亲昵,陈爱丽朝着刘若薇笑了一下,刘若薇脸居然红了一阵,跟着也笑了起来,其实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罢了,因为他们彼此了解得很。

  突然,陈爱丽的手机震动起来接着铃声响起,铃声是水木年华那首很纯朴很悠扬的《墓志铭》,那是陆小培最喜欢的一首歌,陈爱丽至今都还没有更换。陈爱丽看着手机屏幕显示的号码发着愁,刘若薇却笑了起来,说:“是不是宋明那头老牛啊?”

  陈爱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把手机放在桌上,这说明了陈爱丽也已经决定不接电话了,刘若薇又补充了一句:“哎,这年头,老牛吃嫩草的还真多,也不去照照自己的牛角有多难看。”

  刘若薇说的这头老牛是宋明,是陈爱丽和刘若薇的老板,宋明经营着一个出口鞋的外贸公司,已经是个中年人,结过婚也离过婚了,离婚的男人通常都不是很可靠的。自从陈爱丽进入宋明的公司当出纳后,宋明一直都对陈爱丽爱护有加,宋明不敢爱护刘若薇估计是因为刘若薇这女人实在难以对付实在惹不起,红颜祸水,最棘手的是刘若薇聪明得像只狐狸,而陈爱丽斯斯文文单纯得像个孩子,宋明估计觉得容易下手,所以一直对陈爱丽虎视眈眈,陈爱丽离开陆小培后,宋明这头老牛像是找到了更好的方向,一下子这头老牛对陈爱丽的进攻变得更加凶猛,说白了简直开始有点像禽兽了。

  只可惜陈爱丽不爱老牛更不爱禽兽,因为它们都不爱干净,而且它们本身也不干净。

  在陈爱丽和刘若薇的笑声谈话中,《墓志铭》这首宁静的曲子在吵闹中播完: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你爱我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遇见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因为你爱我

  
26楼 2008-07-29 17:51:27
陈爱丽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固执得无药可救,陈爱丽和陆小培恋爱的时候,是一头都栽进去的,无法自拔,她告诉自己,要是陆小培某天背叛了她,那她宁愿自杀算了,如今陆小培这混蛋真的背叛了她,因为陆小培毕竟不是荷花,没能具备那么纯洁高尚的情操,但陈爱丽一直还没有自杀,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死了就永远见不到陆小培了,连想都想不到了,这对于她来说是很可怕的,只要陈爱丽一天没彻底忘记陆小培这个男人,那么她就会有种错觉,就是陆小培还属于她的....


我和這時的陳愛麗簡直就是一個人,可是現在....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好像是這樣說的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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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把自己好好地珍藏,不再讓誰把自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