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年的,生活在青岛2007年6月25日离婚,大房归她,小房归我,宝来车归她,别克商务归我,100万存款归她,公司归我,家庭财产一台冰箱,两台空调,两台洗衣机,两台彩电家具等全部归她,7万元的两个停车位忘了分也都归了她,女儿原来商定归我,在办手续时她返回有归了她.她41岁,属马的.女儿5岁.每年给女儿4万元抚养费.
最男人的一件事,就是2007年6月13日凌晨1点,将她的情夫----中央国企住青岛财务总监余**(他俩一个单位,是她领导)用青岛啤酒瓶打得他头破血流,昏迷一天两夜,足亦.
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在六月六号确认二人有奸情长达一年时间后,25号协议离婚.
一切从头再来,只是苦了女儿.对不起,我亲爱的女儿.